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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程师职称评审
发布日期:2016/12/2
    为了充分调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人才职业发展,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陕西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陕人社发[2014]79号)文件规定,现将2015年度我省社会人才助理工程师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关参评人员及申报单位认真做好申报和评议推荐工作。

一、申报范围

   人事关系在县以上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并在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列入本评审范围。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报人员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单位推荐:单位评审推荐领导小组负责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和“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刻苦钻研、身心健康。

   2具备工程系列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业绩。

   3、任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8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

(二)业务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在具有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指导下能独立解决工作中一般性技术问题,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能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三)学历、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学历(取得非统招本科学历或非申报专业本科学历),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学历,聘任技术员2年以上,或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聘任技术员4年以上,或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取得非申报专业专科学历,聘任技术员5年以上,或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关于学历条件的要求,必须是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

四、报送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并提交电子版;

(二)申报人参加工作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并提交电子版;

(三)申报人专业获奖证书或能体现申报人业绩优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提交扫描件的电子版(无此项材料的人员不需提供);

(四)委托评审函一份(下载委托函模板,由档案所在的人才中心填写并加盖公章,档案在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的人员不需提供);

(五)学历证、职称证、身份证、继续教育培训证(在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可提供听课证)、劳动合同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工作单位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六)申报人两寸近期蓝色背景证件照二张(评审表贴一张,另交一张)。

五、有关要求

(一)评审表填写完成后正反面打印,评审表及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

(二)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评审资格;

(三)档案不在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栏由申报人档案所在的人才中心填写并加盖公章。档案在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的人员此栏不需盖章。

(四)社会人才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和推荐工作,要严格标准、坚持条件,确保评审质量。

六、材料报送时间、办理时限

(一)报送时间:2015年6月1日—8月31日

2015年10月8日—11月30日(工作日受理)

(二)办理时限:6月8月申报的于9月份上网查询评审结果及领证通知、10月11月申报的于12月份上网查询评审结果及领证通知。

查询网址:www.snhr.gov.cn→职称评价→最新公告

详情咨询:09-86696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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